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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一位出櫃RUSH男同的親身口述自己行為日常!

大家好,我是個gay(男同性戀者),是個三十多歲的80后,有什么想問的嗎?心裡也有些話想給大家說下!

從小到大,我對女的沒有一絲的感覺,對男的卻有。我大概6、7歲時,有一次我在家附近的鐵路上玩耍,一個十五、六歲的男孩子向我走來——他是別村的,墎子個兒,行動從容,對人很客氣,笑起來時眼睛迷縫成一條線,在和別人說話之前就開始笑了。看他走過來,我蹲下身子低著頭玩著鐵軌上的石子。他走過后,我抬起頭看著他遠去的背影,心說:要是以后能和他在一起該有多好啊……

國小三年級時,班里來了一個休過一年學的插班男生,他像個小大人,勇敢、正義、開朗,是班上幾個男生的頭頭。我總是在老遠的地方看他,午休時他睡在長板凳上我也時不時地看上幾眼。至到三年級快畢業時我才和他混熟,他和幾個調皮的家伙常開我的玩笑。小學五年級剛開始他就輟學了,臨走時他把他姐姐的畫冊給了我,而沒有給和他非常要好并且也喜歡畫畫的女班長,這可能是因為當時我在班上畫畫最好,以及我和他也很聊得來的原因吧。這本畫冊很精美,在有些頁面上恰當地填著當時流行的歌詞,總是被同學們不停地借去欣賞。然而,我卻沒有表露出很驚喜、很感謝的樣子——雖然我非常地喜愛、感激,只是淡淡地說“好啊”。有時候,我遇到他和一群小朋友在一起放牛,我也不好意思和他搭話——真的是不好意思,不想表達自己,并裝作沒有看到他。現在,想起這些,我很后悔,怎么自己當時是這種人呢?

在小這五年級和六年級時,我先后喜歡過另外兩個男生,其中一個是比我高一年級(六年級)的一個轉學生,本地幾個學生總想找他的事,很為他捏一把汗。當時,我完全被他給震住了,蘇有朋那樣的類型,再加兩個淡淡的酒窩,連和他正視都不敢,更別提和他講話了。有一次我理完發出去,一推開門他剛好在門外邊玩,兩個人猛然間打了個照面 ,只感覺到自己的臉馬上發燙了……

上初中時,我喜歡過三個男生。其中使我最動情的那位現在高雄,在那里工作并安了家,現在仍然是我的好朋友。他曾經被老師欺負,下嘴唇被打裂開一個口子,挺可憐的,現在還有明顯的痕跡,我當時強烈鼓勱他去揭發那老師。另一個在新北工作,也成家了,也是我很好的朋友。我現在不會對他們產生戀愛之情了,沒那個感覺了,他們也不知道我的情況。

初二時,通過課外讀物,加上以前一些零零碎碎的文章,我確定自己是個同性戀者。

在以后的歲月里,我也暗戀過其他人,長久失眠過,也有過自殺的念頭。其中還對兩個表白過,怕一下子說不明白還專門寫了長長的信過去,不過對方無法理解我——盡管平時和我玩得很好,只能婉言相拒。現在,好多年以來,我不會那么折磨自己了,網絡也發達了,我也想得比較開了。

目前,我還是一個人,很多時候,確實很孤單。同志圈雖然比較開放,但由于種種原因,能長久地生活在起的并不多。不過沒關系,人需要堅強,我相信幸福和快樂很多時候是需要自己去發現、去感受的;自己的命運雖然不能完完全全由自己去掌控,但絕大部分自己還是可以掌控的。

我不能和女的結婚,因為我對她們沒有一點感覺,若面對她強顏裝笑大半輩子還不如死去;也不能害了女方及女方的家人。長久相處不可能不被發覺,結了的話只能以離婚收場,留下一個大大的爛攤子,這樣的例子在同志群體里太多了!

有人說為了父母應該結婚,但我想說的是,她和她的父母是應該傷害的、并且不是人嗎?對自己的父母好,難道非要用結婚的方式才能報答嗎?封建社會的包辦婚姻是個很有代表性的反面教例,如果此時遵從父母的意愿成婚的話,也是對自己幾十年來塑造的價值觀的徹底破壞!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只有一次,在這個現代社會里連自己的終身大事都不能由自己來決定,活著有意義嗎?

有人說老了以后沒有孩子在身邊會孤單、沒人照顧,這確實是個問題,但我們為什么不能把沒有負擔的大好青春年華好好利用起來,做出較大的成果,應對自己年老時的劣勢呢?雖然不可能每個人都做出較大成果,但起碼你沒被結婚折磨大半輩子,對消后不是可以扯平了嗎?

有人說現在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,兩個人在一起不能長久,太容易分手了,還是沒有家庭。但你要知道,和女的結婚后離婚的太多了,尤其是伴隨著資訊越來越發達、社會越來越開放和進步,離婚的幾率會更大,同樣沒有家庭。

有人說怕沒結婚被身邊人議論,難道我們就沒有一點辦法來反抵這種壓力嗎?在此我只想說兩點:一,美國到處打這個打那個——正確地說是侵略,然而其它那么多國家還是聽它的,并且和它好,那是因為它有實力、夠霸氣!二,很多時候別人只是順帶說說,并非總放在他們的心里,要知道:“你是誰啊,那么關心你啊?我自己的事一大堆都還沒做呢!”

不能形(式)婚(姻),因為我感覺形婚是個沒有絲毫意義的程式,就好像一個人明明在好好地走路,卻要用一圈繩子松松地把兩條小腿繞在一起——太多余了,沒有意義!

不理解同志、罵同志的人太多了,看看新聞的留言就知道。

A,是違反自然的,是故意在亂搞,思想道德有問題。據科研調查分析,同(雙)性戀占全人類的3-5%,古今中外都有同志,同志科學字、藝術家、文學家及其他領域的優秀者有很多,并且動物界普通也存在同性性行力,所以能說同志的存在是反自然的嗎?“食色,性也”,何來亂搞、思想道德敗壞之說?有的人可能會說,那是屙屎的地方;但我要反問一句,老婆不能再生小孩之后,男人為什么還要用女人那個尿尿的地方?

Rush的別名

Rush Poppers,又可簡稱芳香劑、Rush台灣或Poppers,是亞硝酸酯的代稱,要追溯到很久以前的話,亞硝酸異戊酯及其他數種亞硝酸酯常見于空氣清新劑、磁頭清潔劑及指甲油去除劑中,因此也常會被用于提高性快感。這些產品自20世紀70年代起成為了一種俱樂部文化,所以一般市面上用的最廣泛的代名詞分為4種,Rush興奮劑、Rush芳香劑、Rush Poppers、Rush這四種,臺灣人喜歡叫Rush 香港人喜歡簡稱Poppers

Rush的效果

吸入亞硝酸鹽能夠放松全身上下平滑肌,包括肛門和陰道處的括約肌。尚不清楚亞硝酸鹽是否會對大腦產生直接的影響,但是由于吸入后會使血管周圍的肌肉松弛,血管會擴張因而血壓會降低,這會使使用者在幾分鐘內體會到激動和暖意。因此,不能在服用偉哥或威而鋼的同時使用Poppers,因為這兩種藥物亦會降低使用者的血壓,進而可能會威脅生命。亞硝酸烷基酯常被用作俱樂部毒品以增強性快感。用藥后因心跳加快所導致的眩暈感、愉悅感及其他感覺被認為能夠增強性欲和快感

B,同志結婚后人類會消亡。這個太好反駁了,君不見地球人越來越多,地球越來越不堪重負,我國嚴厲的計劃生育政策那么多人抵觸。同性婚姻合法化后,異性戀者真的可以多生一些,同妻(男同性戀者的妻子,一個受害的、痛苦的群體,社會的犧牲品)可大大減少。

C,傷風敗俗,小孩子知道了會被“帶壞”。很多道德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的,像以前的三綱五常、婚姻父母作主、不能未婚先居……隨著社會不斷向前發展,以人為本的思想理念越發受到重視,同性愛不能再受到歧視!小孩子那么容易被“帶壞”嗎?人類社會主流的、鋪天蓋地的異性愛怎么就不能把同性愛的孩子“帶好”呢?同理,異性戀的孩子是不會被自然的同性愛輕易影響的。也就是說:同性戀是天生的,或者說不能用“帶壞”一詞來簡單否定同性愛!

D,搞同性戀會得艾滋。有個別同志得艾滋是個事實,但絕對不能說同志都是艾滋患者,雖然形勢和異性戀艾滋一樣的嚴峻,應當得到全社會的重視,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進行干預!就同性戀來說,根據各方面的信息大概可歸納為如下原因:1.一些人預防意識不強,存在僥幸心理,以至于不做防護措施,如不戴安全戴;2.多性伴侶,交叉感染。對于前者的解決辦法就不用多說了,對于后者可真不好解決,因為維護固定的兩個人的性關系光靠情感、自律是很有限的——不管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,所以,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最有效的辦法了!

使用台灣Rush會感染艾滋病嗎?

答案是不會的,但是研究表明在感染艾滋病的過程中,rush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。因為使用購買rush會影響你的心智和行為,例如:

rush擴張血管,包括直腸內的柱狀上皮細胞,增加了出血的幾率。

rush影響你的意識和判斷力,有時候會不顧及是否使用了避孕套。

rush放鬆了你的後庭,你很可能渴望玩大的,這些都會增加出血的幾率。

rush會讓你的免疫能力暫時降低,你受感染的幾率也會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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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做加法:增加內出血+心智降低導致無性保護或粗野的性愛+降低的免疫系統= 艾滋病的高感染率。如果你諮詢艾滋病專家最可能傳染的情形,大夫通常會這樣說:「健康的零號用了rush之後和一個艾滋病患者無套大幹一場。

E,同志穿裙子、穿絲襪。這一部分人只占很小一部分同志,這可以想象一下異性戀中一些戀物癖的人。再說了,人家穿那些一般都是在私人場合,礙別人什么事呢?你和自己的老婆在自己家里玩性游戲,若沒妨礙到別人就不應該受到譴責。

F,“我就是不能包容同性戀”。沒辦法,社會發展到一定的階段都會有新的事物出現,比如,經過漫長的新石器時代、奴隸制時代、封建時代等等時期,婦女終于在法律上獲得了和男人同樣的社會地位。同性戀浮出水面、同性婚姻合法化“是社會發展的潮流,它不以某人的意志為轉移”!看看西方發達國家,甚至南美洲某些國家,紛紛把同性婚姻合法化,難道我們就不能受到一些啟示嗎?至少,你可以做到不支持、不反對。

之所以寫這些,是因為很多人對同志有誤解、有偏見、有敵意,每當看到大面積的有關同志新聞的負面留言,作為同性戀者中一員的我,非常痛心、非常無奈,也有感于我國民眾在這方面觀念的落后。現今,同性婚姻合法化在我國來說還是奢望,但還是希望它能夠盡快到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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